填埋生活垃圾筛分送焚烧厂技术要求
1、卸料区严禁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杂物,并应保持清洁。应监控生活垃圾贮坑中的生活垃圾贮存量,并采取有效措施导排生活垃圾贮坑中的渗滤液。渗滤液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,或可回喷进焚烧炉焚烧。应实现焚烧炉运行状况在线监测,监测项目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、炉膛压力、烟气出口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,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标牌,自动显示焚烧炉运行工况的主要参数,和烟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数据。当生活垃圾燃烧工况不稳定、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炉膛温度无法保持在850℃以上时,应使用助燃器助燃。相关部门要组织对焚烧厂二噁英排放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工作。
2、生活垃圾焚烧炉应定时吹灰、清灰、除焦;余热锅炉应进行连续排污与定时排污。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,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别妥善处理或处置。经常巡视、检查炉渣收运设备和飞灰收集与贮存设备,并应做好出厂炉渣量、车辆信息的记录、存档工作。飞灰输送管道和容器应保持密闭,防止飞灰吸潮堵管。对焚烧炉渣热灼减率至少每周检测一次,并作相应记录。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,应密闭收集、运输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。
3、烟气脱酸系统操作时,要防止石灰堵管和喷嘴堵塞。布袋除尘器在运转中应保持排灰正常,防止灰搭桥.挂壁.粘袋;停运前清除滤袋表面飞灰。在喷吹系统中,活性炭的质量和等效用量要严格控制,防止在活性炭仓的高温下发生。每天超过600吨的陈腐垃圾处理设备,应实现烟气自动连续在线监测,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氯化氢.一氧化碳、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,并与当地环卫和环保主管部门联网,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。
4、沼气容易积聚的地方,如料仓.污水及渗滤液收集池.地下建筑物内.生产控制室等每日监测沼气,并作好记录;空气中沼气浓度超过1.25%时要强制通风。在每个生产过程中都采取臭气控制措施,工厂内没有明显的臭味;根据需要使用除臭系统,及时维修。废渣处理设备要准确计量焚化厂的主要辅助材料的消耗,例如:石灰、活性炭等。烟囱、烟囱管道要定期检查,防止腐蚀泄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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